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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闫胜义当选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
发布时间:2015-12-07 15:42:21


图为颁奖现场。

    法律资讯网讯(张本巍)  “扎根基层法庭,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肩扛法律天平,秉公办案,拒绝人情。他用法官的严谨,书写清风廉洁;他用对人民的一腔赤诚,感动中原大地。平凡中见伟大,细微中显神奇;胜败中有和谐,是非中讲礼义。他是最美基层法官——闫胜义。”这是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组委会给闫胜义作出的颁奖词。

    12月4下午,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普法办、 省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河南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闫胜义作为当选代表受邀到场接受了表彰授奖,他是河南法院系统唯一一位当选代表。

    在颁奖典礼现场播放了实地录制的闫胜义工作视频短片,用“扎根基层28载,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对闫胜义的事迹进行了精炼慨括。他的事迹震撼住了现场的每一位观众。当闫胜义踏着激昂奋进的旋律出现在现场时,当即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闫胜义是兰考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庭长,他扎根基层28年,务实为民,视群众为父母、兄弟,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连续3次放弃调回机关工作和升职的机会,审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他所办案件中,调撤率达85%以上。根据多年基层审判经验,他总结出“借力办案”、“法理并重”、“三调一判”、“心理暗示法”、“搬梯子下楼”等工作方法,“有困难,找老闫”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禅。其先进事迹先后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0余家媒体报道。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河南省委授予“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荣誉称号,目前已被推荐为“全国模范法官”。

    2014年,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看望闫胜义时曾说:“一个法官能够待在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一年两年可以,闫胜义能够甘受27年……在他的心中肯定有一种奉献精神,这种精神与这种深情体现的正是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闫胜义用自己的执着、坚守、责任和担当当之无愧地成为法治的榜样,传递着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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