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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党组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5-12-30 13:31:20


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

    法律资讯网讯(于会堂)  按照新疆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部署,12月29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紧扣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的教育和洗礼。

    自治区党委纪检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程岗、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王龙江到会指导。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首先就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形式、要求等作了简短动员,要求党组成员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相互批评要本着对法院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提出意见建议。

    “应注意平时的均衡结案,不能总是到年底突击结案”、“有时部署工作多、检查督促少,抓落实力度不够”、“要多从法院工作大局思考问题、提出建议,不要局限于自己分管工作”、“作风还不够实,接触群众比较少”、 “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交锋少”…… 每位同志对照检查深刻坦诚,开展批评揭短亮丑,少了套话、空话,多了实话、心里话。民主生活会会议节奏紧凑,发言踊跃。各位党组成员准备充分,既自查自摆,又相互批评帮助,气氛既严肃认真又团结和谐。

    闫汾新书记首先代表院党组作了对照检查。随后,闫汾新书记、木太力甫代院长带头作了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其他党组成员逐一作了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每位党组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及学习生活情况,既从自己分管工作上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又积极认领班子问题的责任,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深刻、细致、客观、真实、全面、具体。

    据了解,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高院党组认真制订方案,并做到学习教育到位、征求意见到位、谈心谈话到位。院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了15次专题学习;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谈心交流;院领导分别赴各地州市组织召开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退休老干部、法院干警等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向自治区相关单位、各地法院发出征求意见表,通过网上征询意见建议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法院干警对自治区高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做到制度与教育的相互结合,始终坚持制度优先;必须做到纪律与法律相互结合,坚持纪律在前;必须做到普通多数与关键少数相结合,坚持领导干部模范带头;必须坚持合规与担当相结合,坚持担当在先;必须坚持执行与设计相互结合,坚持执行靠前;可以坚持理性与情感相互结合,但必须坚持理性为重;必须坚持程序与效果相互结合,坚持程序先行;必须坚持微观与宏观相互结合,坚持微观优位;必须坚持他律与自律相互结合,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

    闫汾新强调,要以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抓好党组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做好相关通报工作。要认真总结反思,制定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的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和政治定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宗旨意识,改进作风,不断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带好队伍促进工作,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真正把法院队伍打造成一支让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放心,让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满意、具有新疆特色的法院好队伍,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自治区高院厅级领导和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列席了自治区高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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