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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开考 708名法官应试
发布时间:2016-09-07 13:27:08


新疆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巡视乌鲁木齐市考点。

    本网讯(高宣)  9月6日上午10:30分,新疆全区首批法官入额遴选考试在15个地、州、市设置的16个考点统一开考,来自全区各级法院的708名法官通过个人申请、责任承诺、资格审查等有关程序后应试。

    这标志着继今年5月全区4个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组织首批次法官入额考试、进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新疆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巡视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考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首批法官入额考试考核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此次考试在自治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统一评分、统一反馈,同时,兼顾到全区法院双语法官,专门采用了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柯尔克孜语等五种语言文字类型的试卷,内容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方略、最高人民法院重要工作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审判理论和实务。考试严格按国家标准化考试的程序和要求,以闭卷形式进行。

    为确保此次考试工作严谨及公平、公正,考试当日每个考点都专门设置了现场摄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派出了15个由院领导带队的巡考组,分赴全区各个考点巡视,各地、州、市党委、人大等有关部门领导也对其所在地考点进行了现场巡视。

    笔试结束后,合格者将进入本级法院开展的综合考核环节,通过大会或书面形式报告近三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工作,在述职的基础上,由本级法院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除考试、考核环节外,按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法院开展的本级法院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环节还包括本院党组推荐、自治区高院遴选委员会专业资格审查、自治区高院党组讨论决定、地方各级人大任命等后续程序。顺利通过所有程序的应试者将有幸成为员额法官,作为全区法院最优秀人才在审判一线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遴选入额考试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重要基础内容之一。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不仅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同时有利于激发内在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法官员额制是人员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先决条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此次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细化工作落实责任,确保今年10月底前优质高效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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