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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执法办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30 16:05:47
法律资讯网讯(刘翠萍) 今年来,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近日,山阳区法院采取四项举措加强执法办案,推动全年执法办案工作完美收官。 一是有效整合调配审判资源,集中人员力量执法办案。针对当前案件数量几乎翻倍,一线办案人员基本不变,办案压力剧增的现状,山阳法院积极整合审判资源,调配人员力量,发挥院领导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规定每个院领导要带头办理分管部门一定数量的案件,以缓解业务庭的办案压力。同时对于中心工作、调研宣传信息写作、与审判工作无关的会议,均不抽调一线办案法官参加,以保证一线法官能集中精力搞审判和执行工作。 二是改变裁判文书审签方式,缩短裁判文书审签时间。为最大限度地缩短案件流转时间,确保用最短的时间结案,该院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案情较为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缘故,该类案件要求不再送呈分管院领导审签,仅在承办人拟出裁判文书后,送所在庭室负责人签发即可。这样即可以增强承办人的工作责任心,也可以减少承办法官送签往返次数,缩短了案件的结案时间。 三是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立案庭专派两名法官负责庭前调解工作,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都来到法院请求及时处理的案件,立案庭法官审查后,立即让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减少此类案件流入业务庭的数量,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对于邻里纠纷、夫妻矛盾以及简单明了的赡养案件立案庭进行登记后,及时转交到案件当事人所在辖区的社会法庭,让社会法庭审理。此举既缩短案件周期又无相关费用,大大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受到当事人好评。 四是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技术力量,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对于全院审判动态,要求审管办利用数字法院系统,以推行网上办案为抓手,做到坚持每天固定时间段进行全程监督。对于法院办案系统中出现的案件超审限、超执限,亮红灯、黄灯警告的,审管办及时与相关庭室沟通告知;已经超审限的案件,则进行全院书面通报。严格执行信息修改审批制度,确保网上录入案件信息准确。促使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平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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