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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法院为老年人维权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6-01-06 11:32:19
法律资讯网讯(王希玉 吕志栋) 近年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审理老年人诉讼案件,精心保障老年人正常参加诉讼,认真做好涉老案件调解工作,努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12月,该院被评为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 冠县法院始终把老年人维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设立“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从立案登记、排期开庭及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优先安排,有效解决了老年人“诉讼难”问题。开通老年人维权预约立案电话,老年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法律问题,预约立案时间、地点和方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通过“立案直通车”实行上门收案。 2014年12月1日,该院接到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83岁陈老太的预约立案电话,称9月份在村头大街散步的时候,被临村邱某驾驶的玉米收割机撞伤,花去医疗费1.5万元,但事后邱某始终未予赔偿。该院立即安排人员前往陈老太家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向邱某送达法律文书。经过沟通,邱某在承办法官的陪同下,亲自把赔偿款送到陈老太家里,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该院随即为陈老太办理了撤诉手续。该案仅用一天时间便圆满解决,陈老太足不出户得到了赔偿款,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冠县法院不断提高涉老案件的审判效率,尽可能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全力保障老年人参加诉讼。对身体状况欠佳的老年人,主动帮助联系法律援助事宜;对老年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办案人员积极帮助调查取证;对参加开庭有困难的老人,“上门收案”、“就地开庭”。去年来,该院共为3名老年当事人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主动开展调查取证12次,对5名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实行上门收案。在涉老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坚持注重说服、教育和疏导,多做释法解疑工作;同时,积极邀请社区、村委会和调委会成员协助执行,使案件执行和解率达到100%。 为有利于老年人的日后生活,对涉及赡养、邻里纠纷等案件,该院积极与社区、村委会等组织联动调解,将全程调解落实到每个案件中,使涉老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15年初,老肖的儿子在工地施工时不幸遇难身亡,全家共获得赔偿款39万元。该款由老肖保管,未给付儿媳及孙子应得的份额。儿媳及孙子提起诉讼以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老肖是担心儿媳改嫁,孙子的抚养费落空才将赔偿金转移。在抓住老肖的心理后,承办法官与村干部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多次深入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案件最终以老肖分得10万元、儿媳及孙子分得29万元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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