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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法院关注赡养案件老人 弘扬传统美德
发布时间:2016-01-12 14:06:40
图为法官给老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资讯网讯(赵子诣) 1月8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苗馆法庭法官冒着严寒到星村镇左家庄村,为两位行动不便的老人送去2000余元的涉案赡养费。 年逾八旬的杜某与其妻夏某年迈体衰,久病未愈,丧失了劳动能力,两个儿子因养老问题闹矛盾,一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老两口将两个亲生儿子诉至法院。古稀老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泗水法院对该案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判决两被告每月按时支付赡养费,并一次性付清老人之前花费的医药费。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两被告慑于法律的威严均自觉缴纳了应承担的费用。考虑到两位老人住在农村行动不便,如果让他们按照正常程序到法庭领取过付款会很困难,法官特事特办,驱车几十公里上门为两位老人送去了赡养费,并在家中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九寒冬为他们送去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近年来,泗水法院针对农村赡养纠纷案件频发多发的情况,开通赡养案件绿色通道,坚持赡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采取现场开庭、调判结合、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了不尽赡养义务的违法行为。在办案过程中,法官还积极宣扬尊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努力营造“养老光荣,弃老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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