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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四结合”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出实效
发布时间:2016-01-08 10:30:23
法律资讯网讯(闭赋火 覃婷婷)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以查找分析问题为重点,对审结的1327件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四结合”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司法公正。 实体评查与程序评查相结合。评查内容包括实体方面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以及程序方面的审判公开、回避、举证质证等。同时,为确保电子文档与纸制文档的一致性,将纸制卷宗与电子录入进行同步评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严格进行挑错,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 评优与评差相结合。将庭审记录及裁判文书列为重点评查对象,要求各评查组分别评出优秀和较差的法庭记录及裁判文书,对其进行点评,分别说明其优秀与不足的方面。同时,将优秀的法庭记录及裁判文书在全院进行交流学习,相互取长补短,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一流、学习提高上水平的良好氛围。 评查与指导相结合。在评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予以纠正,对类似情况的处理办法进行指导,不断提高法官的综合办案水平。 评查与整改相结合。要求对评查存在瑕疵与不足的案件写出情况说明,将各组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汇总。对一些普遍性、长期性和顽固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狠抓贯彻落实。对个别问题,则限定整改时间,由院审管办督促办理,坚决消除影响案件质量的短板,不断提高整体案件质量,使审结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从而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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