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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官在“农家书屋”调解动物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6-01-11 10:46:29


    法律资讯网讯(叶发强 潘飞)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来,为切实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法官走出法庭,将庭审现场设在乡政府、村委会、田地间、树荫下等地,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传,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图为1月8日,法官深入辖区雷平镇上利村委,就地调解一起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案,并当庭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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