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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法院一批先进受到新疆高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6-02-24 15:02:34


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

    本网讯(王伯明)  近日,在新疆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一批先进受到自治区高院表彰。

    喀什地区巴楚县法院被授予“自治区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喀什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夏隽被授予“自治区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喀什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王海芸被授予“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伽师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剑琪被授予“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表彰是自治区高院两年一次开展的“双优双先一标兵”评选活动中经基层法院层层推荐上报评选出来的,受表彰集体个人均是喀什地区法院系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质效居于前列先进典型。

  在表彰决定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号召,全区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新疆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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