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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法院“四个注重”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14 10:30:33


    本网讯(王希玉 沈焕平)  去年以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让困难当事人充分感受司法人文关怀。截止目前,该院对32件案件减、免诉讼费6.7万元,向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

    注重组织协调。成立司法救助工作小组,由立案庭、执行局、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组成,下设救助办公室;加强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申请的审查把关,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及时告知权利、及时受理申请、及时移送办理。

    注重简化程序。研究制定《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出具镇、村、社三级相关证明,即可按照规定减免诉讼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专门划拨司法救助资金到单列账户。法院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审核,政法委通盘对司法救助资金进行审批与拨付,确保救助资金尽快发放。

    注重全程监督。该院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审务公开范围,确定救助前在辖区媒体、官方网站等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并定期对外发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发放救助金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保障司法救助工作公开、公正的开展。

    注重救助方式。建立司法救助回访制度,对于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涉诉涉访案件等适用了司法救助程序的当事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将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以经济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以心理疏导帮助重树生活信心;积极与乡镇、社区及爱心企业协调,采取办理低保、发困难补助、提供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去年以来,该院协助成功申请低保3人次,帮助就业2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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