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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男子自认房子买贵了驾车冲撞售楼部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6-01-22 14:16:09
本网讯(汪次安 林倚萍) 翁源县居民刘么墉认为自己的房子买贵了,找到开发商要求免去收楼差价不成,盛怒之下驾车将售楼部玻璃门撞毁。日前,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2013年,被告人刘么墉在翁源县某小区内购置了一套新房。2015年10月12日,其经打听和与他人比对后,认为自己购买的房价偏高,便驾驶汽车来到该小区售楼部,找员工及负责人协商,并提出“换户型、公摊面积费用减免或者免去收楼差价”等条件,但均遭对方拒绝。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么墉扬言要将所购的房屋付之一炬。离开售楼部时,刘么墉冲动之下发动汽车冲向售楼部,将售楼部的电动玻璃门撞烂后逃离现场。随后,刘么墉被接到报案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撞烂的电动玻璃门价值人民币9140元。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一次性赔偿人民币7300元给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 翁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么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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