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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喜获全国模范法院殊荣
发布时间:2016-01-26 14:06:08
新邵法院喜获“全国模范法院”殊荣。 本网讯(唐楚资 贺舒婷) 1月2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共表彰了38个“全国模范法院”,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是湖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1月24 日,虽寒风凛冽,却阳光明媚。新邵法院院长邓星西从北京载誉归来,新邵县政协副主席周晓荣等领导代表县“四大家”到邵阳市火车南站迎接。他称赞该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积极进取、创先争优,所获殊荣来之不易,这是新邵法院的骄傲,也是全县人民的骄傲。希望新邵法院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积极引导全院干警立足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而奋勇拼搏! 1月25日,新邵法院内鲜花笑脸相映生辉,严寒遮挡不住全体干警内心的喜悦。该院举行隆重仪式,热烈欢迎刚刚从北京接受“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载誉归来的院长邓星西。邓星西对热情欢迎的全体干警表示感谢,高兴地与大家合影留念,并作简短发言。他说:此次进京接受表彰,是新邵法院有史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是全体新邵法院干警的骄傲。经过几代新邵法院人的艰苦奋斗、砥砺前行,新邵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已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登上了一个新的高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院干警仍要以饱满的热情,勇搏激流,争取在奋进中再上新台阶,在改革中再求新发展,在跨越中再求新超越! 2013年至2015年,该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115件,审结5712件;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37件,执结1951件,已结案件执行到位金额7876.1359万元。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30余个,共巡回办案459件,被省高院院长康为民誉为“走出来的和谐”。2004年至2015年共获得集体荣誉149项,个人荣誉347项,其中省级以上集体荣誉24项,省级以上个人荣誉26项。该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政法单位、全省七化标准法院、全省文明窗口先进单位、全省 “人民满意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荣记集体一等功、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省“五星级警队”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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