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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巡回审判助力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6-03-02 15:17:13


    本网讯(赵剑琪)  3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法官曹寅、邱宝玲和人民陪审员夏木西·买海西来到铁日木乡6村,在田间地头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节约时间少跑腿,全力地投入到春耕生产之中,得到了群众的赞誉。这是春耕生产开展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惠民,法官主动深入基层为三农服务的又一缩影。

    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该院把影响春耕生产的各类涉农案件作为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农民的诉累和诉负;变以往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把法庭搬到农家庭院、田间地头,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审理、现场送达,减少当事人往返路程,不耽误当事人的农时、农事,减轻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累,不耽误农时、农事;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拖欠农民款项的执行力度,尽力帮助农民解决春耕资金短缺问题。针对部分农民生活条件较差,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情况,采取为困难农民减缓免交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等,确保农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对生产、贩卖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以及偷盗农业生产工具、破坏水利和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组织法官开展法制宣传,现场解答农民提出的疑难问题,提高农民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充分发挥“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住村工作组的优势,对外发放张贴便民联系卡,公布服务热线和住村队员电话号码,农民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咨询或提起诉讼的,只要拨通电话,法院立即选派人员登门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36件,审结36件,巡回办案21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31件,调撤率达86%,已执结涉农案件7件,追回拖欠农民款8.3万余元,为困难农民减缓免交诉讼费2.8万元。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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