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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法院:巡回法庭穿山越林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5-11-04 14:00:40


查看合同中涉及的作物种类。
行走在陡峭易滑的斜坡上。

    本网讯(韦薇)  “翻过这个岭就只有一条小路了,法官同志注意安全啊!”“没事,我们继续看现场。”这对话在茂密的林间响起。广西凤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走在杂木丛生的陡峭林坡上,拿着图纸在勘察现场。

  凤山县法院巡回法庭此次穿山越岭巡回到林地,是为化解一桩承包林场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因多年前产生纠纷后便不再护理林地,山间小道也已难觅踪影,给勘察取证工作造成了不便。没有路,就用柴刀劈出一条路,穿梭在林间,对每一处争议区域做好详细记录。在充分调查取证后,法官拉着双方当事人坐在山脚的灌溉水渠边做起了调解工作。

  近年来,凤山县法院巡回法庭将巡回办案常态化,坚持主动巡回审案,多下基层,做到身在群众、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在巡回审判中把握“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核心,坚持“一问二算三上门”制度,即“问”清情况,调查研究、“算”清费用,减免当事人诉讼费、“上门”开庭办案,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践行司法为民,树立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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