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山海关检察院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助推检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03-07 14:17:13


    本网讯(董伟)  “工作日志‘入住’关城检察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1月起,在全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稳步打造了“述职、述勤”的氛围,初步实现了“问责、问效”的目标。

  该院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建立工作日志制度,该院形成“三大模式”的工作常规状态,即:“镜子”模式,强化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依托”模式,提升检察干警能力和“蓝本”模式,推进检察队伍规范化管理。

  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以记促学、以记促思、以记促干,有力推动队伍作风转变。一方面,规范记录内容。统一发放工作日志台账记录本,将所承担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落实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及处理情况、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及完成情况、工作感悟等列入日记记录内容,要求干警逐日进行填写,及时准确、客观详实地记载每天的工作内容和过程。另一方面,严格检查落实。由政治处牵头,分管领导协助,定期抽查干警工作日志填写情况并签署意见,荐读优秀工作日志。同时,该院强化工作日志制度的结果运用。工作日志是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记录表和成绩单,院党组将工作日志记录情况作为干警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此在全院上下树立起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推行工作日志制度,有利于提高院党组组织领导能力。把工作分类分项记入工作日志,加强了自我管理和对工作实施实时控制能力。各科室和每名干警通过工作日志让部门领导了解工作内容、进度和工作困难等实际情况,加强了上下联系,便于及时进行横向沟通,防止工作撞车,统筹谋划开展工作。

  作为一种检察干警管理的精细化工具,工作日志制度实现了检察干警队伍建设的动态管理和保障。试行工作日志制度之前,对干警的考核大多是凭印象、听反映、看述职报告,没有实实在在的记录材料可以作为依据;实行工作日志制度以后,通过对干警日常工作甚至八个小时之外生活的全方位跟踪监督反馈,直观地将每天的工作内容和实绩记载下来,从点滴、长期、动态的角度精细化考查干警,提供每个干警日常履职尽责情况,为干警管理考评提供了最原始、最直接和最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形成了集中于常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新方式。实现了干警管理考核有“事”可考、有“量”可考、有“绩”可考和有“效”可评,进而使干警管理与考核监督更准确、更科学、更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主观随意性,真正做到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

  据悉,该院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以来,全体检察干警都把工作日志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镜子”和丈量勤政情况的“尺子”,全院上下呈现出“三少三多”的可喜变化:在办公室干杂务的少了,亲临一线办案的多了;工作敷衍马虎的少了,研究解决问题的多了;琢磨人的少了,琢磨事的多了。实践证明,推行这一制度有效提升了检察干警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了检察队伍日常管理,推动了检察队伍作风效能建设。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