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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一男子冒充警察骗钱骗色接受审判
发布时间:2016-03-08 15:37:13


庭审现场。乐华方 摄

    本网讯(乐华方 蒋道强)  3月8日,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班勇涉嫌招摇撞骗一案,这个曾经因提供举报线索,被表扬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悔恨不已,祈求获得法律的从轻惩处。

  据被告人蔡班勇供述,其系彝良县小草坝人,小学文化,现年40岁,在成都打工期间拾得夏季制式警用衬衣一件。在彝良县荞山咪咡村当护林员时,举报他人非法持有枪支获得2000元奖励,朋友玩笑戏称其为警察,后,其便穿着只有衬衣的警服,以彝良县公安局荞山派出所民警身份自居,并在荞山镇高寒边远山区四处行骗。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底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蔡班勇冒充公安民警,在荞山镇官房、咪咡村等村组,以能够帮助办理小孩户籍、摩托车驾驶证为借口,骗取他人猪脚、公鸡、香烟、现金等财物;冒充查车民警,获得洪某信任后,获得洪某赠送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废旧小轿车一辆,后以7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以能帮助赵某获得“9.07”地震灾后重建及补助为借口,骗取89年出生的赵某信任后,多次与丈夫外出打工的赵某发生性关系,时间长达三月之久。以上骗取财物经鉴定,折合总价值人民币898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班勇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多次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对小孩办理户籍和驾驶证的情况,可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只要备齐相关材料,上户口不是难事;对经调查证实的贫困家庭,系精准扶贫对象,扶贫干部会协调项目予以帮扶,而灾后重建的相关项目,早已实施完毕。请广大村民擦亮眼睛,任何干部职工到基层,都会亮明身份,并不会索取财物接受馈赠,切莫轻信花言巧语,以免损失钱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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