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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新在河南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8 10:07:13


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冀天福/文 焦恒/图)  3月24-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河南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强调,各试点法院要坚定信心,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做好改革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徐家新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对于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河南试点法院组织领导有力,敢啃硬骨头、善用新技术、勇于新探索,经过近一年实践,已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人民陪审员参审、培训、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针对试点法院反映的问题,徐家新指出,各试点法院要进一步严格落实随机抽选,加大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力度,积极构建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常态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意、接地气的优势,积极探索“事实审”机制改革;要遵循“适度”、“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采用大合议庭陪审模式审理案件;要转变观念,摒弃随意扩大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的做法,防止片面追求“陪审率”;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参审热情;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激励保障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和责任清单,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各项权利。

  徐家新要求,当前,各试点法院要认真总结梳理,为改革试点中期评估做好准备;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改革试点问题症结,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注重整体推进,确保改革措施发挥合力,提高改革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要以人民陪审员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为依托,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张立勇强调,下一步的试点工作,一要持续加大参审力度,真正把3万多名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一方面,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合理确定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比例,争取有更多的人民陪审员能够参与案件审理。另一方面,要探索参审范围。二要加快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调整,推动落实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案件事实问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在统筹协调方面,要健全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在庭审驾驭方面,要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依法行使权利,科学归纳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对与案件事实认定有关的证据资格、证据证明力、诉讼程序等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在释法说理方面,我们的法官要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也要把握好度,既要引导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作出客观评判,又要防止妨碍人民陪审员独立判断。三要不断完善大陪审合议庭模式,吸纳更多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调研期间,徐家新听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海萍介绍了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听取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家试点法院的工作汇报,与人民陪审员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考察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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