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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16-03-30 09:07:1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

    本网讯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规范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批复》(豫编[2014]56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昨日正式成立。

  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负责由省法院审理的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对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指导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共有7名工作人员,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1名,助理审判员2名,书记员3名。7名工作人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学博士学位1名,法学硕士学位4名,本科学历2名。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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