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东)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四评查”活动,对2015年以来中院所有的庭审、卷宗、裁判文书和问题案件进行集中评查。通过活动,全面发现和查找在庭审、卷宗、裁判文书和问题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和提高案件的庭审程序和案件质量。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周口中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四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四评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和规范。设立“四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四位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时兼任四个评查组长,每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其中一项评查活动,负责各自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评比。
此次评查的目的:通过“四评查”,发现庭审存在的问题、裁判文书出现的问题、卷宗存在的问题以及案件整个裁判出现的问题,通过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主体、对象:由过去三、五个人专业式的评查,改为群众式的共同参与,各位法官既作为评查的主体,又作为被评查的对象,评查方式、范围:采取交叉的方式互相评查、发现问题; 2015年度的审结执结的案件全部列入此次评查的范围,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作为重点评查对象。评查的要求:此次评查要求必须发现问题为原则,找不出问题视为评查不认真、不细致。评查意见的收集和反馈:每位参与评查的法官将发现的问题写成书面报告,统一收集到各评查组的组长,待评查活动结束时,将专题召开会议,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逐一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