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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6-05-03 09:17:13


王松/图

    本网讯  4月25日至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河北高院承办的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在石家庄举行。最高法院行装局副局长刘小宝、司辅办主任皮侃郑,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良酷、司法技术辅助室主任徐丽英出席了会议。

  朱良酷指出,司法技术工作服务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审判执行工作相比,当前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程度较低,成为了人民法院全面发展的“短板”。河北高院在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希望本次会议能围绕主题展开深入讨论、结出丰硕果实,兄弟高院能分享先进经验,使河北高院的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前瞻性。

  刘小宝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司法技术工作目前正面临“三个困难”和“一个考验”。一是“案多人少”的困难。全国各级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普遍出现职能增加,但人员减少的情况;二是“法规滞后”的困难。司法技术工作涉及内容纷繁复杂,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大多相对滞后;三是“认识不足”的困难。部分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对司法技术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司法技术工作保障、服务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大局的重要性。

  在当前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司法技术部门职能如何定位?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能力?成为了摆在司法技术人员面前的重大考验。刘小宝副局长从主客观两方面对全国法院司法技术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迎难而上的决心、勇气,要争取有更大作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技术工作的不可替代性;二是要“抱团取暖”。各地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要加强沟通互动,互帮互助,借力拓展、共同进步;三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司法技术骨干的精湛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抓住重点、集中突破;四是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围绕司法技术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进行多角度的全方位宣传。

  会上,来自重庆、四川、浙江、陕西、内蒙五地高院的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和软件工程师对本院的司法技术工作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实际演示。与会人员对五个高院所用信息化系统的优劣进行了对比分析、讨论,明确了对外委托工作中的立案、移送材料、通知当事人缴费、评估社会中介机构履职能力等关键节点,并对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标准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建议。最后与会人员就统一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相关案件案号、修订技术规范、制定信息化建设标准、公开相关法律文书、建立对社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机制和利用大数据强化研判能力等达成了一致共识。

  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湖北、黑龙江高院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和我省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代表。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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