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嫌KTV小妹丑要换人 小青年酒后一言不和引互殴
发布时间:2016-05-12 11:44:18


    本网讯(雷志良 黄丽君)  “因为我们是朋友,像兄弟一样,见到朋友被打,岂能坐视不理,当然要一起为他讨回公道啊!”被问“为什么要参与打架”,当时还是一名中学生的谢某(谢永志)给出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近日,福建省顺昌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事发当晚,谢某(谢永志)到朋友叶建家上班的KTV玩。22点左右,叶兵一伙人喝过酒后来KTV唱歌。期间,叶兵觉得自己包厢里的“小妹”很丑,便到吧台去要求换人。酒劲正上头的叶兵不仅大声地爆粗口,还拿广告牌往吧台上砸。见此情形,谢永志和叶建家等人便上前劝阻,继而相互推扯起来。自知寡不敌众的叶兵便跑至包厢内搬救兵。就这样,十来个年轻人在KTV外面上演了一场全武行。此次斗殴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永志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田宇槟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