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永安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
发布时间:2016-06-16 10:47:13


永安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
审判现场。

    本网讯(朱上游)  6月15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对4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当天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涉及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贩卖毒品等3个罪名。其中,被告人曹某将冰毒藏于汽车后备箱,被匿名举报,领刑八年。被告人吴某、江某非法生产提炼麻黄碱,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九个月。被告人赖某向他人购得冰毒后,再转手卖给他人,换来六个月牢狱生活。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永安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共120余人到庭旁听,地市新闻媒体现场采访,对进一步宣传毒品危害、宣扬禁毒理念、提高防毒拒毒意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