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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举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示范法院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6-06-30 13:07:13


启动仪式现场。
木太力甫院长参观乌市执行指挥中心。

    本网讯(甘露)  为促进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向纵深迈进,以点带面,提前实现目标,并向全区法院推广成功经验,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示范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报。

    2016年6月28日,自治区高院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举行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示范法院启动仪式,自治区高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在仪式上与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院长、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法院院长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军令状。作为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示范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达坂城区法院向高级法院庄严承诺: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率先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立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启动仪式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力军主持,乌鲁木齐市党委常委、宣传部长魏毅受邀出席仪式。

    启动仪式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木太力甫汇报了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分析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及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将采取的具体措施。

    听取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的汇报后,木太力甫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特别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级法院一定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在乌鲁木齐市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的基本思路,坚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在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思路、有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乌鲁木齐中院要以勇立潮头、敢开风气之先的胆识和勇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争创一流的精神,为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和达坂城区法院两个示范法院的包干领导,他将亲自指导,促进两院率先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主要领导、执行局全体干警共同参加启动仪式。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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