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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法院探索“集约化”模式办理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6-07-20 14:41:12


    本网讯(刘利文)  7月19日,四川省峨眉山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审定通过并决定自即日起正式实行《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集约化办理执行案件实施办法》(试行)。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院“执行规范年”活动要求,提高执行效率,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确保圆满完成“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峨眉法院执行局依据信息化建设成果,结合自身司法资源现状,积极探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裁执分离的办案模式,经过充分论证,决定改变“一竿子插到底”的传统执行案件办案模式,实行“集约化”模式办理执行案件。

  “集约化”模式下的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财产调查阶段,完成对所有执行案件的财产调查;二是控制处置阶段,负责对财产调查阶段查找到的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控制、处置变现;三是协调结案阶段,进行案款支付及结案等相关工作。每个阶段由相对固定的办案组负责,力求最大限度地整合执行警力,提高执行效率,防范失廉风险。

  此次,实行“集约化”模式办理执行案件,是峨眉山法院继落实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工作、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机制后,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而实施的一大创新举措。此举既表明了峨眉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决心,也能调和“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加强案件执行的力度和规范性。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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