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到2020年黑龙江将选拔专家型法官后备人才2100人
发布时间:2016-09-02 10:15:13


    本网讯(段春山 奚萌萌)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力争在五年完善人才梯次培养机制,建立高层次审判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储备库。到2020年,黑龙江法院系统预计将选出省级审判业务专家50至70人,市(地)级审判业务专家210人左右,县(区)级审判业务专家220人左右,选拔专家型法官后备人才储备达到2100人左右。

  据悉,近年来,省法院加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建立了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在全省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已在全省法院系统评选出25名审判业务专家。今年,在总结前两届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旨在以建设专家型法官队伍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推动提升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意见》明确了培养目标,到2020年,省法院按照全省员额法官总数1-1.5%比例,各市(地)级法院按照市(地)级员额法官总数(含辖区县、区)4%比例,各县(区)级法院按照本级员额法官总数5%比例,分批次评选出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领域,省级、市(地)级、县(区)级审判业务专家。并按照审判专家1:4比例,也分批分层级选拔储备全省专家型法官后备人才。力争在五年内,基本形成以审判业务专家为骨干,以后备人才储备为基础,分层级储备、分批次选拔、重点培养的人才培养格局。《意见》明确了培养方式,以提高高层次审判人才的学习研究能力、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参与年度重点课题的研究和本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组织到国内外著名学府或法学研究机构学习交流,参加高层次人才培训;鼓励后备人才与高校合作开展学术研讨,撰写专业论文和专著,在课题研究上给予充分的时间和经费保障,对获得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给予表彰奖励。

  《意见》还明确了高层次审判人才的选拔条件和保障措施。该省各级法院都将制定出高层次审判人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等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6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