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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新疆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6-08-30 10:43:08


8月28日,第二次新疆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

    本网讯(刘运琦)  8月28日下午,第二次新疆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自治区高院召开,旨在迅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全面部署以法官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度。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区法院发出号召:“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行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圆满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给我们的改革任务”。

    自治区高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主持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李涛围绕全区法院做好以法官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审委会专委、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分院、中院、司改试点法院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闫汾新强调,当前全区法院的司法改革正处于全面推开的关键时期,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闫汾新指出,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等,全区法院各族党员干警“四个意识”显著增强,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做支撑,有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保障,有第一批、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省区和我区的四个先行试点法院的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这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改革信心。面对艰巨的司法改革任务、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司改给一些法院干警可能带来的思想波动等情况,全区各级法院必须切实重视并做好司法改革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使全区各级法院的每一名干警都了解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闫汾新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切实抓好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推动司法责任制的正确实施,严格法官员额管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司法职业保障制度;要进一步科学统筹,切实做到司法改革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促进,加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重点改革与其他改革的科学统筹、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环节的科学统筹、司法改革与执法办案的科学统筹,确保改革工作环环相扣,释放改革活力,确保“两不误”、“两促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做到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强司法改革的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各级法院要勇于攻坚克难,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本阶段司法改革工作任务,给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李涛就全区各级法院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内容、总体部署、入额遴选程序、工作步骤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各分院、中院领导就改革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伊宁市人民法院、库车县人民法院等三家司法改革先行试点法院,就本院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做法和经验做了专题汇报。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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