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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去年查出11379人“判刑没坐牢”
发布时间:2017-01-16 15:12:43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大力推动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在1月14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监督”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说,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从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出发,保持定力,坚定信心,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业,努力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

  有观点指出,在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启动之际、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中国首席大检察官的这番重要讲话显得意味深长。

  实际上,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没有放松过检察监督工作,推出一批硬招、实招,有效促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

  2016年,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出11379人,已督促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持续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深入分析近年来纠正的冤错案件,健全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等长效机制。对从申诉中发现的新疆谭新善案、甘肃“沈六斤”案、天津李松案、吉林刘吉强案、安徽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推动纠错。

  对于今后如何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会议设计了科学的“路线图”:

  刑事检察监督是“重头戏”。2017年,检察机关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建立纠防久押不决案件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保障死刑适用的公正、统一。

  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研究论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

  会议对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切实加强专门检察监督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推进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我国宪法把检察机关确立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做好检察监督工作,既是责任也是义务。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必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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