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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监管食品安全
作者:贺勇   发布时间:2017-02-27 14:39:07


    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京津冀将进一步加快协同监管进程,实施问题产品(主要指“四品一械”,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统一下架,跨区域违法案件属地牵头、三地统一协作查办,检验检测结果共享。

  为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协同监管,2016年,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成立了“联动协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1+5”的合作协议,其中“1”是一个大的总揽性协议,即《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围绕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药品生产监管、食品案件稽查联动、药品检验、市场流通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签署了5个具体合作协议,提升区域食品供应保障水平。

  目前,北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衔接试点,探索实施食用农产品检测数据互认。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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