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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3年以来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
发布时间:2017-03-31 14:08:35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  黑龙江高院日前召开涉民生执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春节期间全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情况,公布了典型案例。

  近些年来,黑龙江法院坚持依法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理念,抓住执行强制性和规范化、信息化这个关键,加强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为进一步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省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追索劳动报酬等8类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安排办案骨干承办、优先集中力量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四优先”,建立绿色执行通道,实现快立、快查、快控、快执、快付,让申请执行人及早实现执行权益,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保障好民生权益;推出了立案阶段涉民生案件卷宗封面加盖“民生”标志制度,倡导涉民生案件3个月内执结,对3个月内未能执结的,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措施尽快执结;实行了交督办机制,对群体性索要劳动报酬、重点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等5类执行案件,由省法院备案重点监督和指导;坚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公布服务民生热线电话,并对信用惩戒、执行联动、司法救助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对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应当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终本”后5年内应当每3个月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从发布会上还了解到,2013年以来,黑龙江法院每年都选取适当时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出重拳严惩“老赖”。五年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957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近2万名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抓住“老赖”们返乡过节时机,全省法院在今年春节期间采取雷霆出击、执行会战、零点行动、深夜抓捕等手段集中开展了“利剑行动”,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拘留“老赖”160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3人,有200余名长年逃债“老赖”主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有616件案件得以执结,到位标的2838.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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