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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省法院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7-05-02 09:32:38


    本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实施方案,从2017年4月25日起至11月30日止,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部分涉企案件,集中化解与发展环境有关执行信访积案,集中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推动法治龙江、诚信龙江建设。

    此次专项活动分为组织部署、集中清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重点清理2016年10月30日前立案,各级各类银行、农合机构等金融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且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集中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进一步优化地方金融发展环境;重点清理 2016年底前立案的以党政机关、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切实维护法治政府形象;重点清理部分2016年底前立案的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实现;集中化解与发展环境有关执行信访积案,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梗阻”问题。至11月20日,纳入清理台账的案件中,涉金融机构债权执行案件和涉企业执行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0%,超过六个月未结的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全部得到清理,高法分批交办的执行信访案件全部化解。

    据悉,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会同银监局、银行业协会以及有关金融机构认真排查筛选,摸清逃废银行债务执行案件底数,建立执行台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手段,采取法律赋予的一切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执结案件。建立中级法院统一组织,辖区法院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运用执行指挥信息平台,统一部署、统一指导、上下联动,提高交办案件、监督执行、反馈信息、通报情况等工作效率。对执行难度较大、案情较为复杂案件,高院将加强统管力度,采取督办执行、指定执行、共同执行等方式,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着力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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