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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狠抓服务民生等5大改革重点
作者:蔡长春   发布时间:2017-05-09 09:31:34


    去年又有140余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再来回奔波,民警行使执法权更加阳光规范……公安改革两年间,一系列变化实实在在地发生在群众身边。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提出,今年,公安改革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有利于”要求,突出抓好服务民生和执法权运行机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举措的推进落实。

    服务民生改革是首抓重点

    曾几何时,对“黑户”来说,大到上学、结婚、买房,小到出门、购票、酒店住宿,普通人身上再平常不过的事,轮到他们时却困难异常。

    “黑户”难、办证难、车检难……群众日常生活中可能遭遇到的诸多民生领域困难,如今在公安改革的大背景下,正在一一迎刃而解。

    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公安机关涉民生领域的 3项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31个省区市均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016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1.2%,全国累计异地办理身份证逾580万张,为1395万无户口人员解决了落户问题。

    会议提出,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对照检查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取得实效。要通过调整优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布局、建立完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居民身份证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等措施,切实把改革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强化部门协作联动等措施,建立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工作机制,创新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清除影响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政策性障碍,力争在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推进“放管服”改革,是公安改革的突出标志和亮点。

    会议提出,要着眼于不断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狠抓公安“放管服”改革举措的落实,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会议要求,年内,公安部关于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28项措施要全部落实到位。各地要全面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坚持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努力为企业和群众广开便利之门。

    执法权运行机制加速规范

    各地公安机关普遍为一线执法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6种执法现场全程记录视音频;一半以上省级公安机关制定了裁量基准……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工作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为广泛,能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公安机关着力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起草了近500项裁量基准;普遍建成管理规范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配套建设使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在人民群众眼里,这种变化实实在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500多个办案中心,如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

    针对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公安部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据悉,目前26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台受案立案改革实施意见,13个省区市公安机关推进组建案管中心,11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管机构。

    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也是公安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会议提出,公安机关要着眼于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狠抓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举措落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挡升级,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具体而言,要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受立案制度改革,加强案件全流程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执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严密执法初始环节常态化管控,完善网上受立案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会议提出,要深化“阳光警务”工作,健全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公安机关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发布制度和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推广上海建设三级“阳光警务”大厅、江苏建设执法公示平台的做法,不断拓展执法公开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狠抓警务改革提升战斗力

    人民警察承担着大量危险性极高的任务,时刻面临着生命安危的重大考验。相比于他们的付出,相应的职业保障待遇亟待提高。

    这种情况下,推进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不仅是大势所趋,也是广大公安民警的热切期盼。

    可喜的是,公安机关职务序列改革等相关政策正在不断推进落实。承担两个职务序列改革试点任务的1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改革全面铺开做了积极探索,发现问题并积累了经验。

    会议提出,要着眼于不断激发队伍内部活力和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性,狠抓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举措的落实。其中,抓好职业保障和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是一项重要任务。

    据介绍,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出台实施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和职务序列改革配套工资政策,研究出台提升特殊人才待遇的具体办法,推动建立有毒有害岗位民警保健津贴、重大临时性安保任务补助等政策。

    会议提出,要抓好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落实,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出台了实施意见或具体办法。

    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目标。

    近年来,各地积极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新形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创新完善警务机制方面创造积累了大量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上海、湖南、贵州和四川成都、南充公安机关在会上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湖南省公安厅和长沙、怀化市公安局的多项改革实践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贵州则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欠发达地区公安工作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车探索了经验。

    会议提出,要着眼于不断提升警务工作整体效能,狠抓警务机制改革举措的落实。各地要更加注重科技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新科技,推动实现各类信息数据资源的高度聚合和与警务机制的深度融合,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和运用大数据、新科技治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更加注重流程再造,科学设计警务流程,合理配置警务资源,不断完善警务标准,着力提升警务运行效能,推动公安工作由传统粗放管理向现代精细管理转型升级。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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