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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国家治理护航
作者:徐隽   发布时间:2017-08-22 10:16:25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中,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7件,涉及修改法律101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每一个领域都加强法治保障

  “赞成2782票,反对30票,弃权21票。”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标志着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的总则编形成,也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重要一步。

  过去,由于没有统一的民法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常常遇到“找法”困难,不同的法律之间还相互“打架”,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人肉搜索、侮辱先烈、失能老人无人照顾等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亟待民事立法予以应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编纂民法典,目的就在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除了编纂民法典外,我国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回应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

  出台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防交通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取得重要进展。

  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铁腕治污,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每一次立法,都与改革同步,与发展相融。

  每一次立法都反映民智民意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高质量法律诞生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更加顺畅,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更加健全。

  北京律师李大进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座谈会,就民法总则的起草充分发表意见。“我感觉,民法总则的起草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李大进说。为制定好民法总则这部关乎每一个人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草案,每次审议后,都将草案公布在网络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5万人次参与了民法总则草案的讨论,提出意见建议7万多条。开门立法的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决,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大管用,一些地方利用法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造成障碍,损害国家法治统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立法体制,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此后,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中,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的数量不断增加,全国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凸显。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等重要法律的修改或制定,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每一次立法,都是民智的汇聚,都是法治的跃升。

  每一部法律法规都要经得起实践检验

  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根基。在我国立法的里程碑中,闪烁着耀眼光芒的不仅有在人民大会堂通过的一部部法律,还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在神州各地诞生的独具特色的各种地方性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法规制定和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加强。

  “多年以来,不动产登记工作始终在开展,只不过是政出多门,有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如今需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行统一登记。”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负责人说,我们认真梳理了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反复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抓紧将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方案上报国务院,确保改革试点立法工作的及时跟进。

  据统计,2013年以来,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4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3部。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的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不仅调动了地方立法的积极性,而且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各具特色、极富针对性的制度保障。”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说。

  目前,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3个市州中,已有269个经省、自治区确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300多件地方性法规已经出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一部部法律法规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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