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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街头流浪卖唱 不尽抚养义务被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7-08-22 13:54:15


中原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徐某带回执行局。
被执行人被送进拘留所。

    本网讯(穆童)  “你是徐某吧,请你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8月16日晚上9点多,接到尚女士报案,公安民警将一名正在街头卖唱的男子带走,这名男子既是尚女士的前夫,也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2016年4月,徐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尚女士离婚。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小磊由尚女士抚养,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徐某不仅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反而还“消失”了。2016年9月,尚女士向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经过调查,执行员赵学福发现被执行人徐某没有工作,没有房产,名下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瓶颈。

  “这么多年,他就在出生时看过孩子一次。离婚时说给的抚养费一分钱都没给,之后就不知所踪。”说起前夫,尚女士又伤心又气愤。“后来我打听到他居无定所到处流浪卖唱,没想到今天在这碰到。”当晚,尚女士在中原区五一公园散步,恰巧遇到一名“卖唱”的男子和自己的前夫极为相似,确认正是自己苦苦寻找了一年的前夫后,怕其逃跑的尚女士果断报了警。

  8月17日一早,执行员赵学福接到尚女士电话赶到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徐某带回法院。

  在执行局办公室,徐某厚着脸为自己的“突然消失”找借口,“我不出去‘卖唱’哪有钱?‘卖唱’当然没有固定场所,走到哪算哪。”

  “你说的都是借口,你就是不想管孩子,不想给抚养费!”申请执行人尚女士越听越生气,可徐某仍是无动于衷。

  “调解书上写得清清楚楚,你不知道你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吗?你以为你离婚了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国家是有法律的!你良心能过的去不?”面对不知悔改的被执行人,赵学福劈头盖脸的对他教育了一番,“如果你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听说要拘留,被执行人松了口,表示愿意先支付一万元抚养费,但申请执行人尚女士没有同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经过一上午的调解,仍没有结果,法院最终决定依法对徐某进行拘留,希望他在拘留所内好好反省,出来以后能找个正经工作,尽快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据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宇介绍,此次能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得益于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目前在中原区辖区范围内已经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辖区成员单位均会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自觉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这项举措进一步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为打击老赖进一步加码。同时张宏宇奉劝希望那些还在逃避的老赖抓紧时间履行义务,否则就是下一个被拘留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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