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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到深处 落在实处 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作者: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石时态   发布时间:2017-09-14 10:31:38


    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芒,深刻回答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政治宣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明辨历史方位、把握发展机遇、开创发展新局面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是我们正确面对现实、有效解决问题的不竭精神动力和强大思想武器。我们黑龙江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把认真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讲话精神学到深处、落在实处。

  学深落实讲话精神,就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政法队伍,必须高举党旗,紧跟党走,听党指挥。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忠诚领袖、忠诚核心,拥戴领袖、拥戴核心,维护领袖、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政治上坚定坚决,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在行动上紧跟紧随,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要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管政法原则,坚持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入细致做好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针锋相对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理直气壮批驳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决不被各种错误思想所误导、所左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全部司法审判工作,把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公序良俗作为裁判考量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指引作用,以司法手段惩恶扬善,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深入人心。

  学深落实讲话精神,就要全力维护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了新阐述、提出了新要求,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要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要全力维护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群众工作来抓,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严密防控各类稳定风险。特别是要把进京集体访、政治性案件申诉上访、特殊群体上访、境外势力插手信访“维权”、涉诉信访极端事件等作为排查防控重点,密切关注,加强稳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中央保护产权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实施意见,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执行转破产工作,依法促进“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清理,推动建立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妥善审理涉矿权、林权、水权等资源类纠纷案件,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创新发展。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和《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加大对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履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监督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采取向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发挥行政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学深落实讲话精神,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贯穿“7·26”重要讲话的一个中心思想,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一个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用8个“更”阐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明了方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就必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司法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多元需求。

  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严惩涉民生犯罪,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推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破坏扶贫项目建设等犯罪,妥善化解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将“一站式”实体诉讼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拓展,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诉讼成本。坚持推行车载法庭、巡回审判等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群众排除诉讼障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能否打赢这场硬仗是对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的态度和能力的重要检验。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带动执行质效面提升;全面加强法院与执行联动单位的合作,强化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实现查人找物一网打尽,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最大限度压缩司法拍卖的违规操作空间;大力推进执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工作新气象。要切实解决群众的涉诉信访问题。坚持近几年从全省法院信访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三五”工作思路,推进涉诉信访问题标本兼治。落实上下级法院、信访和审判部门共同化解信访问题的联动机制,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等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做好律师代理申诉和驻法院值班工作,促进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学深落实讲话精神,就要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全省法院要在这一重大战略判断指引下,以崭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新境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新贡献。

  要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核心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有进有出的员额法官遴选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一岗双责”,确保审判管理与队伍建设两不误。同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抓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试点,推进庭审实质化;积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机构精简是基础,职能优化是关键”的工作思路,坚持扁平化和专业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好具体问题,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落实;积极推进农垦、林区、铁路法院改革,切实解决农垦、林区基层法院重复设置、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确保铁路法院改革与全国同步推进。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天平工程”整体推进,坚持建用并重、注重实效,加快构建法院信息化应用体系。加强网上办案、办公应用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不断满足办案、办公需求;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实现与协助执行单位信息共享,用执行工作信息化支撑解决执行难;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全程监督;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查询、调解、提讯等便民措施,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巩固扩大司法公开成果。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深入推进黑龙江法院网、诉讼服务网、龙江执行网三网融合,形成一体建设、一体运维、一体推送的黑龙江法院政务网站群。抓好科技法庭视频公开平台建设与联通,积极推进“每庭必录”和庭审直播。建立司法公开考核及督导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司法公开水平提升。

  学深落实讲话精神,就要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党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使管党治党、管院治院真正走向更严、更紧、更硬。

  要加强法院党组建设。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全面加强法院党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法院党组书记必须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头、抓在手上,其他党组成员必须做到一岗双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严肃问责追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强化法院基层党组织作用。完善各级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在法院系统全覆盖。选准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支部班子和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法院党建工作责任制,普遍推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查大案要案又抓早抓小,既严厉惩治严重腐败行为又严肃查处轻微违纪行为,保持制度刚性运行,不断减少违纪存量,有效遏制违纪增量,通过层层设置防线,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要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的要求,持续整治思想僵化不想为、标准不高不能为、效率低下不作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纪律松弛不应为五个坏作风,促进形成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五个好作风,坚决摒弃坐而论道的假把式、拖拖拉拉的软把式、弄虚作假的歪把式“三个坏把式”,积极争做埋头苦干的真把式、雷厉风行的快把式、追求卓越的好把式“三个好把式”,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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