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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开放日:14所高校法学院院长走进黑龙江高院
发布时间:2017-11-02 10:59:41


参观省法院文化大厅。朱丹钰 摄
参观省法院院史馆。朱丹钰 摄
观看法院工作专题片并进行座谈。朱丹钰 摄

    本网讯(段春山 邵秋迪)  11月1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14所在哈高校法学院院长、法学专家及新闻媒体记者50余人走进省法院,参观了文化大厅、新闻发布厅、新媒体工作室、信息集控中心、院史馆、图书馆、执行指挥中心、审委会会议室等场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陪同参观,并就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法院与法学院校交流合作,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增进学术交流,创新社会服务,传承法治文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与各高校法学院院长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石时态指出,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部署,通过加强院校交流合作,让法学院学生走进法院,感受中国法治的进程,了解司法体制改革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培养法治理念,共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今天,省法院邀请高校法学院院长参观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虚心向法学专家纳谏,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司法审判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座谈会上,法学院院长纷纷对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公开、公正司法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天来到省法院,看到了一个书香法院、智慧法院,感受到了法院作风的明显转变,特别是看到大法官审案,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必将带动全省法院快速实现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孙明学说出了所有参会人员的共同感受。与会的法学院院长还就共同关注的院校交流合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院院长赵宏瑞希望,省法院进一步凝练信息化建设的司法逻辑,凝练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创建龙江特色司法文明。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提出,法院应加强法官的职业培训,扎实法官的法学理论基础,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董玉庭认为,当前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加重了法官个人的决策分量,法官素质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司法改革的成败,建议要加强对法官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袁晓波,就如何缩短法学院和法院的距离提出了建议,希望法官能够更多地走进课堂,成为兼职教师,提高法学院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委书记孙同波愿为省法院医疗纠纷案件提供医学方面专业知识咨询,同时希望省法院为医大的法学教师提供学习实践平台,对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学习研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增强功能性人才的培养。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勇则希望拓宽法院的宣传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工作。

  石时态表示,省法院将认真梳理研究各位法学院院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加强法院工作,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要求和期待更高,法官既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又要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全省法院要加强与法学院校的交流合作,法官要走进高校,宣讲司法改革成果,介绍中国法治进程,同时邀请高校教师走进法院讲授前沿法学理论。省法院还将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律走进人民群众心中,培育全民法治信仰,树立法治梦想。法院和法学院要建立干部交互挂职制度,将法院建成法学院实习基地,加强法学理论项目研究合作,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智慧,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省法院在哈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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