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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原教育局局长潘振涉嫌受贿244.5万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7-12-29 10:47:55


潘振在法庭受审。

    本网讯(谭召日)  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原武宣县教育局局长潘振涉嫌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244.5万元。

  “传被告人潘振到庭!”随着审判长的指令,被告人潘振被法警押解到庭。根据检方指控,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潘振先后担任武宣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在此期间,其利用主管武宣县教育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其管辖的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师周转房、教师公租房等50余个教育局工程项目安排给苏某等13名工程老板,为他们谋取利益,并先后39次收受工程老板送给的好处费共计244.5万元人民币。“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我认罪。”潘振当庭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被告人潘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求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为潘振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身为一个国家干部,在自己的职位上没有守住底线,辜负了党的培养,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后我一定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潘振在最后陈述时后悔不已。

  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庭审当日,武宣县机关单位领导干部、教育局领导干部、各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近百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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