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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抚养费 蓬安一“老赖”父亲被拘留
作者:余栋梁 李小波   发布时间:2018-03-01 16:10:16


  离婚四年多不支付两个未成年儿子的抚养费和生活费,被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态度恶劣,2月23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名涉抚养权纠纷的“老赖”父亲实施了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2013年8月,被执行人谢某某与唐某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两婚生子谢某乙、谢某杰随唐某某生活,被执行人谢某某在两儿子读小学、初中时每年支付抚养费、生活费30000元给唐某某,医疗费由谢某某全部承担。在两儿子读高中和大学期间的所有费用由谢某某全部承担,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协议签订过后,四年多时间,谢某某却未支付过一分钱抚养费和生活费。2017年9月,谢某乙和谢某杰将谢某某诉至蓬安县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一是谢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按30000元每年的标准向唐某某支付两个儿子的抚养费,从2013年8月22日起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二是谢某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唐某某支付学费及其它费用6430元。

  但是,谢某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谢某乙和谢某杰只得申请强制执行。谢某某收到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既不履行、不现身、不报告财产,也不接电话,一味地躲避执行。

  2月23日,蓬安县法院执行干警得知谢某某的行踪后,立即出动将其带回了法院。通过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谢某某依然不为所动,并扬言自己没得钱,法院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态度极其恶劣。

  鉴于谢某某此行为不仅是漠视亲情,更是藐视国家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惩躲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该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据了解,为依法严惩失信拒执行为,强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老赖”,蓬安县法院强化强制措施运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严厉打击拒执行为,让老赖无处可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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