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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人被“拉黑” 处处受限求和解
作者:黄子恒   发布时间:2018-03-01 16:20:58


  2018年2月27日,广西宾阳县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在2017年执结案件超千起之后,执行攻坚、执行冲刺如同一股越烧越旺的火焰,瞬间燃爆了2018年。

  当天,执行干警接待了一位来自贵州的刘姓当事人,经询问发现此人是2017年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随即查阅办案系统,进一步了解的刘某来执行局的目的以及背后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宾阳县法院执行局于2017年受理了申请执行人侯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某买卖合同一案。侯某在其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中,要求执行刘某偿还货款50000元及利息。执行局在执行该起案件过程中,一直未寻获刘某的下落,但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经过两轮财产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20000元,遂予以划拨并向侯某进行了清偿。侯某在得到执行局强制执行回来的20000元后,仍有30000元的本金及利息未得到清偿,但苦于无法提供刘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及刘某的下落信息,导致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局依照规定,将刘某纳入了公开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中。此案的执行程序随即告一段落。

  半年多后,时间指针拨向了2018年。在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的刘某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执行干警面前,并讲述了自己与其他失信被执行人朋友圈共同的遭遇。刘某表示,自己是生意人,自从被法院“拉黑”后,工作和生活处处受到了很大限制:想进一步拓展业务,发现自己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里,早已被银行拒之门外;做生意需要东南西北到处跑,但坐不了动车出行,耽误了很多事情。

  起初,刘某还不以为然,后来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生活越来越不方便,虽然刘某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玩起了捉迷藏,但与此同时自己也接收不到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书,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做生意的刘某此时心里有数,遂自行来到执行局寻求问题的解决。

  2018年2月27日当日,刘某就在执行指挥中心与申请执行人侯某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刘某三日内一次性还清尚欠侯某的借款本金30000元;侯某则考虑到双方均是生意人,日后很有可能还有生意往来,遂放弃了要求刘某支付利息的执行请求,仅要求刘某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及执行费即可。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两天之后,刘某即按约履行完毕,执行干警将刘某从 “黑名单”中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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