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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法院上门立案方便老人诉讼获称赞
作者:董智 王利民   发布时间:2018-03-22 13:47:47


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针对辖区老年人体弱不便、文化程度较低和一些特殊群体因病因残行动不便的情况,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充分发挥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赢得群众好评。

  3月14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接到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姚某现已年近八十,且身有残疾,行动不便,书写困难,辗转通过村治保主任给法庭打来电话,讲述自己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生活困难的窘境,请求法庭提供帮助。

  考虑到姚某年老无助,行动不便。法庭干警便携带立案所需各项材料第一时间来到老人家中了解详细情况,姚某今年77岁,老伴去世二十余年,因腿部残疾且年老多病,生活已不能自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均已成家,因都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无奈欲寻求法庭帮助,通过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此案并不复杂,但老人不能书写诉状,更不懂案件证据的提交。法庭干警向老人详细讲解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相关规定,现场制作立案笔录并当即进行立案登记,同时对老人的身份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据进行拍照复制,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做好准备。法庭干警的亲情便捷服务赢得老人的称赞。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一直以来,乌兰浩特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行动不便或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以最大限度减少其诉累,赢得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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