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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嫁二夫 重婚被惩处
作者:李正盛   发布时间:2018-03-23 15:33:49


  结婚仅一年,再嫁另一男;一女嫁二夫,重婚被惩处。3月21日,河南封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后,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路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被告人路某,女,1980年8月出生,汉族,高中毕业,封丘县农民。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月10日,被告人路某和朱某在尉氏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在未与朱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经中间人王某介绍,又于2007年10月22日与赵某在封丘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被告人路某于2017年7月14日到侦查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涉嫌重婚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路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涉嫌的犯罪事实,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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