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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审议
作者:蒲晓磊   发布时间:2018-04-27 09:52:09


  4月25日上午,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在报告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有关情况时说,华侨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多地制定地方性法规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宪法关于华侨权益保护的规定。加强侨务法治建设,不断推动完善依法护侨的法律制度体系。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侨务法治建设作为开展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基础性长效性工作。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保障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也对保护华侨权益的部分内容作出规范。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了华侨办理回国定居、在境内办理事务以护照证明身份等内容。慈善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律为保护华侨相应权益提供了保障。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为外籍华人来华入出境及居留提供了制度便利。国务院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对加强侨务法治建设、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提出明确要求。广东、福建、上海、湖北等省市先后制定华侨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
  建立维护侨益工作机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侨办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推动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或办事大厅设立为侨法律服务平台,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国已建立近300个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窗口、站点、顾问团等服务平台。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侨务工作协调机制,集中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和重大涉侨纠纷。
  开展涉侨普法宣传。把涉侨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宣传重要内容,以举办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通过媒体、网站、微信等多种平台,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涉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缺乏专门性法律支撑
  我国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对保护华侨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国家层面还没有针对华侨权益保护的专门性法律,相关华侨权益保护的内容散见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籍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收养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专门性法律的缺失导致华侨一些权益在实践中难以有效落实,华侨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许又声认为,目前针对华侨权益保护尚无专门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华侨权益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2015年、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列为研究项目,侨办等部门开展了调研论证等基础性工作,部分地方制定了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许又声说。
  报告认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着多重意义:有利于形成华侨权益保护的整体制度和机制保障,将散见在相关法律中涉及华侨权益保护的内容进行系统整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统筹进行制度设计;有利于增强华侨华人对祖(籍)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发挥他们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促进国家统一、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交往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有利于适应当前我国公民移民国外的数量日益增多的趋势,加强对移民输出后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许又声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将加强涉侨立法工作
  针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指出,将加强涉侨立法工作,推动完善涉侨政策体系,为保护华侨权益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修订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完善外国人在华居留等法律法规。做好与其他相关立法的协调衔接,保障侨界群体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体系。
  与此同时,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还将健全完善华侨在国内接受教育、就业落户、投资创业、慈善捐赠等政策规定。完善外国人入出境政策,为外籍华人申请来华签证、居留等提供更多便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开展涉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将涉侨法律宣传纳入国家普法规划,增强依法护侨、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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