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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法院“母亲节”突击执行显成效
作者:杜慧敏   发布时间:2018-05-14 14:38:14


执行现场。
  5月13日,“母亲节”这天上午,经过大雨洗礼的合浦,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偶有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景色朦胧,更添出游的兴致。

  执行局张法官早就计划好今天的“节目”——带母亲到邻县的森林公园游玩。8时50分,一家正准备出门时,张法官的电话响起。挂了电话后,他马上又拨了几通电话,随后,转身回屋。

  看到身着整齐法官制服而面带愧疚正欲开口的儿子,张妈妈微笑着打断道:“儿子,对妈妈而言,你执行成功就是母亲节最好的礼物。去吧,儿子,祝你们今天执行顺利。”

  9时50分,执行队伍集结完毕,出发前往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委会,执行一起离婚纠纷,执行标的为5万元经济补助。方才给张法官来电的正是该案的申请执行人黄某,告知被执行人潘某养的一塘虾今天要出售。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潘某在1991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一女,一家以养虾、蚝为生,日子过得平静而充实。2012年,一场意外打破了一家平静的日子,黄某因潘某父亲居住的房屋倒塌受伤造成下肢二级残疾,行动不便,需要照顾和医治,家里生活顿时拮据起来,黄某与丈夫潘某的关系也逐渐恶化,潘某常常外出不归家。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2013年,双方分居。2017年,潘某第二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潘某要支付黄某经济补助5万元。判决生效后,潘某一直拒不支付这5万元,黄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张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潘某进行沟通,但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张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潘某采取强制措施。

  5月12日,张法官执行团队带着拘留决定书到达烟楼村委会,准备对被执行人潘某采取拘留措施,但从申请执行人黄某处了解到潘某养了一池塘的虾,平时都是潘某自己一人喂养,而且这塘虾可能再过几天就可以销售了。

  张法官改变了想法,他认为现在不是拘留潘某的好时机,拘留了潘某,没人喂养虾,虾饿死了,到时不能执行到出售的虾款,反而对申请执行人不利,得不偿失。

  经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张法官得知黄某的虾塘与潘某的虾塘相邻,黄某可以随时观察到潘某虾塘的情况。张法官让黄某密切关注潘某虾塘的情况,一旦发现潘某售虾,马上联系他,届时执行局将赶到售虾现场开展执行。

  张法官本以为,还要过个几天潘某饲养的虾才出售,未料第二天电话铃声就响了起来,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和此次临时决定的母亲节突击执行行动。

  10点半,张法官一行到达执行地点,潘某正与捕虾工在收网捕虾。见到执行法官前来,潘某还是一副不配合执行的态度。

  见此,张法官坚定地对潘某说道:“潘某,你拒不履行的行为已经相当严重,法院可以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今天,我们是带着拘留决定书来的,如果你还是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我们将会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看着法官严肃而坚定的眼神,被执行人潘某原本强硬的态度有所松动。张法官从情、理、法角度与潘某深入交谈,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一番长谈后,潘某同意支付这5万元。

  张法官于是通知申请执行人黄某前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今天售虾盈利大概6千元,不足以支付执行标的5万元。潘某提出自己可以筹够5万元一次性支付给黄某,但要给他20天时间去筹钱。申请执行人黄某表示同意。

  至此,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今日的突击执行行动也圆满告终。此时已是下午1时。

  像今天这样的临时执行行动,对执行干警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为了把执行工作做好,他们把执行工作当成生活的重心,常常牺牲陪伴家人的时间去完成执行任务。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感谢执行干警的家属们默默的支持与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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