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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保靖:公职人员成“老赖” 司法拘留终还款
作者:彭诗   发布时间:2018-07-02 16:23:22


图为失信被执行人田某查看拘留决定书。
   6月27日中午11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内上演了戏剧性一幕:失信被执行人田某在执行局内不停指责法官不近人情,在法官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拒绝签字,仍谎称自己会筹钱但需要宽限几天时间,企图“逃过此劫”,而在其将被押往拘留所的时候被逼无奈打电话给家人,家人立马为其交纳了66995.12元执行款。

  2015年9月,身为公职人员的田某与其丈夫王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靖支行(以下简称保靖县邮政银行)借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两人直至2017年1月给银行还款40469.04元后,尚有59530.96元本金经多次催取未偿还,构成违约。保靖县邮政银行遂将两人诉至法院。

  2017年7月,法官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田某、王某于2017年9月30日前给原告保靖县邮政银行偿还本金59530.96元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田某、王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0月30日,保靖县邮政银行向保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被执行仍然不予理睬。

  2018年3月,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田某有工资存款,立即作出每月冻结田某银行账户2000元,直至冻满70000元的执行裁定。4月27日,通过法院沟通调解,被执行人田某、王某与申请执行人保靖县邮政银行达成执行和解,两被执行人欠邮政银行本金及利息,定于2018年4月28日支付欠款20000元,剩下本息于5月15日前全部还清。而两被执行人惯把耍赖当成“杀手锏”,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6月27日,法院以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严重妨害执行工作为由,将田某叫至法院,并向其宣读了执行拘留决定书,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就在当天中午12点半,保靖邮政银行收到了田某家人的汇款,被执行人田某、王某的欠款全部还清,法院遂取消了对田某的拘留决定,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该案中失信被执行人田某作为公职人员,不顾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诚信建设,挑战法律底线,该院公正司法、重拳出击,不留情面,让“决胜执行难战役”号角全面吹响,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尊重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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