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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法院与人保财险公司跨域合作助推执行
作者:陈观琴 吴佩琳   发布时间:2018-07-03 15:09:31


  为了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合作新路径。近期,该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支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经法院决定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赏金赔付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即申请执行人自愿缴纳一定保险,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执行悬赏服务,由保险公司向提供线索者支付悬赏金。承保前提如下:一是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二是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三是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案件。

  “保全+救助+悬赏”保险新机制不仅能够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而且能够降低执行工作成本,借力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引入保险公司为利益相关的第三方,能够达到权利制约效果,从而达到规范执行救助工作的目的。

  此次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是该院积极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在未来的执行工作中,该院将积极探索同各个领域的跨域合作,争取利用多方优势,共同推进执行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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