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涟源法院开展强制交付专项行动
作者:吴欣 谢映尧   发布时间:2018-07-16 14:40:52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为如期达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面落实“决胜执行难战役”的各项目标任务,7月12日,湖南省涟源县人民法院集结6台警车、30余名干警开展强制交付专项行动。

  上午8时,行动小组赶赴白马镇田心坪集市开展强制腾房交付,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承办人宣读执行纪律后,执行人员立即开始对房屋进行强制清理腾空,法警全程录音录像,并对被执行人的物品仔细清点登记封存,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结。

  据悉,此套房产涉及的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罗某、杨某一直外出逃避债务。该院依法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两人共同共有的该处房产进行了评估鉴定,确定其市场价格为818423元。该房产首次网络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以流拍底价749800元以物抵债。该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房产以流拍底价交付,用以抵偿被罗某、杨某应履行的部分义务。

  当日,执行专项行动小组还对涟源市卓越阳光小区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交付。据悉,申请执行人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某等三人金融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许某提供了抵押物即位于涟源市卓越阳光4个商铺及1套住房。2017年12月28日,该院依法裁定查封上述房产,并对房产进行了网络拍卖,住房最终以24.8万元成交,商铺流拍。后该院又以82万元的拍卖底价对4个商铺进行第二次拍卖,但仍因无人竞买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

  2017年12月28日,该院对房产进行解封并配合完成过户登记。该案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许某进行沟通,并为其依法保留基本生活费3万元。但许某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甚至言语威胁承办人,企图阻挠执行。据此,该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搬迁,最终将房产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

  此次执行强制交付行动,进一步凸显了涟源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与魄力,成功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在全社会掀起了强烈的反响。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8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