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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法院“微监督”开辟服务群众新途径
作者:魏杰   发布时间:2018-07-17 15:13:10


  7月16日上午刚一上班,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的小李便迅速投入到了工作状态中,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我的案子怎么还不开庭!”刚一打开微信公众号的页面,一条信息迅速地弹了出来。联络案件承办人,了解案件情况,回复当事人,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在完成了这一系列的操作后,小李又开始对另一个当事人的问题进行查询、回复。

  为了及时受理、解决群众诉求,拓宽、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临河区人民法院于6月4日正式开通了审判执行监督微信公众平台,旨在加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该监督平台分为对外平台和内部管理平台两部分。对外平台建立在微信认证公众号基础上,当事人关注公众号,即可向法院反映法院审判执行方面的问题,由法院专人进行一对一接待,并将内部管理平台反馈得到的处理结果在当天向当事人予以答复;内部管理平台则由法院专人组建微信群,群内有法院党组成员、庭室负责人和全部法官及相关司法辅助人员,由平台管理人员将对外平台收集到的问题第一时间推送到群内,并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当天内将处置情况及结果向群内回复,承办人员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及结果向群内回复,管理人员将该处置结果当即在对外平台上回复给反映问题的当事人。

  截至目前,监督平台已运行一月有余,共有116名当事人关注该平台,并受理群众反映案件问题12件,全部于当日接待并给予答复;反映的问题已化解11件,化解率达到92%;且未发现当事人对案件答复不满意、举报、投诉接待人员的情况。

  “微监督”发挥大作用。临河区法院审判执行监督微信平台的上线运行,已经成为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它不仅进一步强化了法院内、外监督,拓宽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还对法院干警的作风建设、预防廉政风险形成了倒逼机制,能更加快速有效遏制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该平台内的案件处置情况,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与各审判执行庭室均可以同步共享,实现了信息联动处理、实时信息跟踪等功能,并可对办理事项全程留痕,对不按照规定反馈、解决问题的人员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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