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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公开宣判王卫书张彦武等故意杀人伤害一案
作者:郝军生   发布时间:2018-07-19 14:25:30


庭审现场。
  2018年7月18日下午,崔靖祥见义勇为遇害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宣判。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卫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彦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十年六个月和九年六个月;以盗窃罪和窝藏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彦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23日8时许,被告人王卫书、张彦武、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乘坐被告人张彦清驾驶的迈腾轿车窜至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集市上盗窃项链。按事先预谋,张彦武负责剪断项链,张彦清负责开车接送,其他四人配合张彦武进行遮挡、放风等。王卫书、张彦武、耿伟东、张来齐、孙国江在安次区水务局机井队门前窃取被害人刘艳辉的黄金项链过程中,张彦武剪断项链后认为被发现,遂与孙国江、张来齐离开。在一旁卖瓜的被害人崔靖祥提醒刘艳辉其项链已被剪断,滞留在现场的王卫书闻听后即对崔靖祥拳打脚踢,崔靖祥拿起马扎反抗,耿伟东抓住马扎阻拦崔靖祥。张彦武、张来齐、孙国江返回现场,五被告人对崔靖祥进行殴打和围攻。崔靖祥后退至机井队门前,王卫书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单刃尖刀刺扎崔靖祥右锁骨处一刀,紧随王卫书的张彦武将崔靖祥摔倒,张来齐用辣椒水喷洒崔靖祥面部。五被告人作案后逃离现场,崔靖祥因被锐器刺破右锁骨下静脉及右肺致急性大失血死亡。被盗项链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442元。张彦清驾车接应五被告人逃离过程中,明知王卫书持刀刺扎他人,仍帮助其逃匿。2017年7月24日至27日,耿伟东、张来齐、张彦清、孙国江、张彦武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王卫书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卫书等人在盗窃犯罪被发现后,公然报复见义勇为的被害人崔靖祥,并造成崔靖祥死亡的严重后果,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严惩。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作用及累犯、自首、未遂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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