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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开区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刘禹锡   发布时间:2018-10-26 14:02:06


法制讲座现场。

  为更好地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期选派多名审判经验丰富、有宣教经验的法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讲课。近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爱云来到烟台开发区第一小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题为《向校园霸凌说“不”》的法制讲座,受到师生们的好评。

  王爱云法官由青少年校园伤害事故真实案例入手,从校园事故侵权常识、校园事故侵权中学校的义务、校园事故侵权的构成要件、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五个方面讲述了各类校园伤害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违法性。随后,王爱云通过现场的互动问答,让老师们更加具体地了解了在校园伤害行为中,学校或老师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校长表示,通过王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们老师受益匪浅,更有利于我们以后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

  据悉,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只是烟台开发区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今后将会通过更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宪法宣传、扫黑除恶、校园欺凌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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