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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法院公开审理特大非法制售、运输制毒物品案
作者:谢程成   发布时间:2018-12-25 15:00:24


庭审现场。
被告人出庭受审。

  12月20日上午,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被告人吴某隆、胡某基、罗某财、黄某祥等17人因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被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吴某隆、胡某基商量共同生产麻黄碱用于贩卖,并授意被告人黄某祥帮忙寻找生产麻黄碱的场地。9月份,被告人黄某祥通过被告人欧某勇、李某安找到位于宜章县长村乡的一锯木厂作为“制毒工厂”。

  同时,吴某隆找到被告人马某森做自己的“制毒师”,由其负责生产麻黄碱和提供技术支持。随后,马某森找到被告人吴某煌、戴某木、陈某林、胡某、向某生、廖某火作为帮手,共同生产麻黄碱。期间,被告人罗某财、吴某隆、胡某基、黄某祥共同出资上百万元,用于共同生产麻黄碱。

  在场地、人员确定,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被告人吴某隆开始着手寻找制毒原材料。在明知溴代苯丙酮、盐酸、甲苯等物品属于违禁品,未经许可和备案不能买卖的情况下,吴某隆找到被告人吴某明,并交给其153万元用于购买生产麻黄碱的原材料。吴某明则通过关系人购买三组生产麻黄碱的原材料发往湖南省宜章县长村村。其中,被告人张某武、张某龙、严某金分别为其提供货源或负责运输制毒原材料。

  2017年11月12日,“制毒工厂”正式开工。而此时,这个看似管理周密、分工明确的“制毒团队”却已经被民警盯上。2017年11月14日凌晨6点,“制毒工厂”仅开工两天后,就被宜章县公安局民警来了个“一锅端”。民警在工厂当场查获大量制毒原材料以及搅拌机、真空泵、反应釜、离心机等工具。经鉴定,从现场查获9桶半成品中检出麻黄碱成分,从60桶半成品中检出甲卡西酮成分,从6桶半成品中检出麻黄碱和甲卡西酮半成品。

  公开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隆、胡某基、罗某财、黄某祥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其分别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17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控辩双方围绕毒品既遂未遂问题,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制毒的主观故意等问题上展开辩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都充分表达意见,行使辩护权利。庭审现场邀请司法干警、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见证公开庭审。整个庭审持续了6个多小时,最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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