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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成功执结百万元赔偿案
作者:陈子妍   发布时间:2019-01-11 11:17:48


  1月10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接待室内,一名妇女拉着章熙全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章法官,谢谢你,有了这钱,老杨能安心治疗了……”

  2017年9月,16岁的孙某在骑车上学途中与同方向在前步行的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右额颞顶部硬膜下出血、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额部及右侧颞顶部脑挫裂伤伴出血、左枕骨骨折等,杨某成为植物人。经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后案件诉至洪泽法院,由于事故发生时,孙某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于是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孙某父亲老孙、母亲朱某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合计两百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的一套商用住宅,并将所得钱款全部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然而这些钱对于杨某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支撑其高昂的医疗费用。

  对此,承办法官章熙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章熙全找到了孙某家所在村的村委会,将案件情况告诉了村干部,希望村里能配合法院,一起做孙某父母的思想工作。村干部了解情况后深受触动,主动陪着章熙全一次次来到孙某家,劝说他们履行义务。章熙全告知孙某父母,一旦不履行生效判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自己、甚至孙某的出行、消费等都将受影响。

  终于,孙某夫妇被章熙全的“滴水穿石”之功打动了,同意想办法凑一凑赔偿款。由于孙某家庭并不富裕,凑齐钱款的确困难,而杨某又急等着医疗费,章熙全又积极联系了杨某的妻子。

  最终双方在章熙全的主持下,就赔偿款数额协商一致,孙某父母当场给付了赔偿金,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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